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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台假寓签注打点需何材料
发布时间:
2025-04-03 11:24
(一)申请赴台假寓签注所需材料:1。中国收支境证件申请表;2。往来通行证(往来通行证无效期须跨越拟申请签注的无效期);3。收支境营业从管部分签发的假寓类入台许可证。 (二)以下景象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: 1。申请报酬居平易近取居平易近所生后代申请赴假寓,且正在未打点户籍登记的,提交收支境营业从管部分签发的假寓类入台许可证明、本人《出生医学证》(系统从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、父母两边中做为居平易近一方的居平易近身份证。 2。申请报酬居平易近赴后取得正在假寓资历, 3。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打点居平易近身份证,需提交本人户口簿;居平易近身份证正在申领、换领、可提交姑且居平易近身份证;现役的人平易近解放军甲士、人平易近武拆,士兵证或者证做为本人的身份材料; 4。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,该当由监护人伴随申请,还应提交能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材料,如《出生医学证》、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(系统从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,以及监护人的身份材料。监护人无法伴随的,能够委托他人伴随。